【国土资源局】初始土地登记
文章来源:原创 作者:原创 添加时间:2013-04-12 10:59 浏览量: 次
审批事项名称 | 初始土地登记 |
审批事项子项编号 | 017 |
审批事项子项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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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诺办理期限 | 20个工作日 |
行政审批内容 | 初始土地登记 |
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|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十一条; 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十三条; 3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第三条、第四条、第五条; 4、《河南省实施<土地管理法>办法》第七条、第八条、第九条。 |
行政审批数量及方式 | 无数量限制,符合条件即予许可。 |
行政审批条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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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材料 | (一)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申请者应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: 1、土地登记申请书 2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,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,营业执照、机构代码证 3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、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5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 6、土地使用权地上附着物所有权被查封、解封材料 7、土地登记委托书 8、指界委托书 9、勘测定界报告 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,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身份证明 (二)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申请者申请土地所有权登记,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: 1、土地改革时颁发的土地所有证;(有则提供,无则不需提供) 2、1962年“四固定”时形成的文件; 3、土地调查成果资料; 4、其他证明文件; 5、申请资料(申请书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、登记委托书、指界委托书、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) (三)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 申请者申请土地使用权登记,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: (1)个人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1、人民政府批准文件; 2、土地使用合同;(有则提供,无则不需提供) 3、拍卖金支付凭证;(有则提供,无则不需提供) 4、其他证明文件; 5、申请资料(申请书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、登记委托书、指界委托书、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) (2)乡(镇)企事业建设用地使用者: 1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准文件; 2、建设用地批准书; 3、联营合同; 4、原《集体土地使用证》; 5、其他证明文件; 6、申请资料(申请书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、登记委托书、指界委托书、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) (3)农村宅基使用者: 1、土地登记申请书 2、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(人民政府批准文件); 4、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(有则提供,无则不需提供) 5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(有则提供,无则不需提供) 6、土地使用权地上附着物所有权被查封、解封材料(有则提供,无则不需) 7、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,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身份证明(不需要委托的,该项不需提供) 8、其他证明文件 |
申请表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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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审批申请 受理机关 | bet28365365手机版 |
行政审批决定机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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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审批程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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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办理期限 | 20个工作日 |
行政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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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审批的法律效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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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审批收费 | 收费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