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国土资源局】变更土地登记
文章来源:原创 作者:原创 添加时间:2013-04-12 11:01 浏览量: 次
审批事项名称 | 变更土地登记 |
审批事项子项编号 | 018 |
审批事项子项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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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诺办理期限 | 20个工作日 |
行政审批内容 | 变更土地登记 |
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|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十二条; 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第六条; 3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第二十五条; 4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第三十六条 |
行政审批数量及方式 | 无数量限制,符合条件即予许可。 |
行政审批条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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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材料 | 1、土地登记申请书 2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,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,营业执照、机构代码证 3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(包括A:人民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文件;B:原土地证书;C: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;D:缴纳费税凭证;E:入股方式转让的,提交入股合同;F:转让的,提交转让合同、转让地块投资证明、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材料;G:单位合并、分立和企业兼并的,提交合同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;H:处分财产的,提交处分财产有关证明文件;I:农用地交换调整协议;J:农用地交换调整批准文件;K:土地征用协议及批准文件;L:集体土地使用权转移协议;M:集体土地转移协议批准文件;N:名称变更证明文件;O:地址变更证明文件;P:土地用途变更的批准文件等) 4、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5、其它证明文件(包括土地权利查、解封及抵押情况) 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,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身份证明。 |
申请表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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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审批申请 受理机关 | bet28365365手机版 |
行政审批决定机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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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审批程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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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办理期限 | 20个工作日 |
行政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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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审批的法律效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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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审批收费 | 收费 |